一、依據
依據臺南市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
- (一) 參加對象:
本市國中、小三至九年級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 (二) 獎勵:
每組特優3件、優等5件、甲等10件、佳作15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 (三) 收件時間與地點:
即日起至115年6月18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寄達承辦學校北區立人國小輔導室侯育芬主任收,信封註明「兒童權利公約創意圖卡徵選」,寄送地址:704台南市北區立人里1鄰西門路三段41號,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2222054分機740;請同步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