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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洪培雯 - 輔導處 | 2023-08-28 | 點閱數: 140

臺南市安南區和順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 112 年度 9 12身心障礙學生臨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依據南市教特()字第 1110877272 號辦理。

二、目的:協助本校身心障礙特教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及家長聯繫等事宜。三、甄選類別:身心障礙特教學生鐘點助理員。

四、錄取名額:國小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

五、報名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另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亦可。有特教助理員教保服務人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

六、工作內容: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辦理。

() 第六條第 1 項第 1 1 目規定,教師助理員: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班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上下學及校園生活等事項。

() 第六條第 1 項第 1 2 目規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生活照顧、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等。

()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及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 執行業務過程需配合導師或特教教師完成執行紀錄,包含簽到表、照片、完成通報網助理員基本資料填寫及服務紀錄(所有資料於活動結束 1 週內完成,繳回特教組備查)

七、任用期間: 112 9 1 日至 112 12 31 日(如果簽約日晚於 112 9 1 日,則以簽約日所列之任用期任用之。);另外,因本案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 將同時無條件解聘。本校訂有「台南市和順國小特教助理員考核計畫辦法做為續聘依據表現優異者,得於 113 1-6 月予以續聘。

八、鐘點節數及待遇:

() 特教學生助理錄取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薪資,每小時以 176元計,每天服務依學生需求約

4-6 小時,不超過 8 小時,並依實際核定經費與實際狀況調整。

() 受僱用人員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勞退及健保,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 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

九、公告日期:即日起至 112 8 月 30日。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www.hs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各校公告(http://www.tn.edu.tw)

十、報名辦法: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 8月 30(週三)13:00 截止(週一~週五上班時間 8:00~12:0013:30~16:00),逾時不受理。

()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 1、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親送本校輔導室/幼兒園(送件資料恕不寄還。不接受通訊報名。

()報名地點: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 178 巷 5 號 ,電話:06-3560691 轉 211

()絡人:輔導室資料組長洪培雯老師  

 

十一、甄選事項:

()甄選時間:112 8 月 31 日(週四)午 2 時起,依報名次序面試。

()甄選方式:依面試分數自高至低依序錄取國小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

()甄選地點:國小本校校史室

十二、錄取公布:111 8 月 31 日下午 20:00 ,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三、遴用:

() 本案係屬「特教生鐘點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特教學生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 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十四、注意事項:

() 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 特教學生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 如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者,將不予錄取。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

() 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良民證符合職業安全相關法令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六)甄選面試當日,應試者須確定自身體溫正常、無呼吸道疾病後,請依本校防疫措施,於本校警衛室實名制且量溫通過並消毒手部後始可入校。

十五、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經校長核准後告於本校網站首頁(https://www.hses.tn.edu.tw/)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各校公告(http://www.tn.edu.tw),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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